图片说明:计程车左转未礼让直行机车,以致酿成车祸。(记者宋绍诚翻摄)
台北市大同区于6月11日上午8时48分许发生一起转弯车未礼让直行车之交通事故,一辆沿民族西路东往西行驶之计程车欲左转重庆北路时,与民族西路西往东直行之普重机发生碰撞,造成普重机驾驶全身多处擦挫伤。
大同分局呼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2条第1项第7款规定:“汽车行驶至交岔路口,转弯车应让直行车先行”。转弯车应等对向无来车或对向来车距离尚远才可通过;另外,如果路面没有划设左转弯待转区标线,也不可停于路口内对向来车车道延伸处,而应该在本身车道延伸线之中线位置停等,以免影响对向直行车流,确实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