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送修正“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学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1份,请查照。

主旨:检送修正“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学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本管理指引) 1份,请查照。

一、依据教育部 112年2月21日 台教授国字第1120023290号 函办理。

三、本部配合前项指挥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调整本管理指引;宿舍室内环境配合指挥中心规范,实施“自主佩戴 口罩”措施。自主佩戴口罩即表示不强制佩戴,由师生自行决定,尊重住宿生自主意愿。

四、另考量国内疫情持续稳定可控、配合社区防治措施稳健开放,本次调整同步放宽宿舍防疫整备、防疫管理措施及环境清洁消毒之规定。

五、请持续维持环境清洁消毒及个人卫教宣导(例如:维持手部清洁、注意呼吸道卫生及咳嗽礼节等),并注意自主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01教育部函.PDF

02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学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11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