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金沙集团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金沙集团纪委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金沙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金沙集团受理举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请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进行举报。

三、举报人应据实举报,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有助于我们尽快和您取得联系。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2.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号澜沧江大厦2502室,邮政编码:650011,举报电话兼传真:0871-63174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