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街站贴PayMe二维码 社民连两人无牌筹款罪成判罚款1000元及800元 (17:52)
社民连前年在旺角东天桥两场街站中,被指于易拉架上展示收款二维码,主席陈宝莹及两名成员和义工共被票控5项“没有许可证而在公众地方筹款”罪。经审讯后,裁判官今(1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陈宝莹和女成员面对的其中两罪罪成,分别判罚款1000和800元。
社民连主席陈宝莹(67岁)、男义工何荣溢(54岁)和女成员唐婉清(74岁)各被控于2021年8月14日在旺角洗衣街之行人天桥上近弼街的公众地方组织、参与或提供设备以进行筹款活动。陈及唐另各被控一项相同控罪,涉及同年7月24日于上址的另一活动。裁判官今裁定3人共同面对的3罪均罪脱,余下两罪则罪成。
辩方在审讯中指,法律条文规管的是于公众地方收集金钱,被告仅以二维码提供捐款资讯,法庭应处理明文禁止的行为。裁判官裁决时回应,该地点毫无疑问是公众地方,本案着眼点在于活动是否影响他人或公众安宁,亦不应将收款方式局限于现钞,否则有违立法原意。
裁判官续指,7月的街站中摆放2个易拉架,并写上“捐款撑长毛”等字眼,再配上社民连PayMe编码和官方网站等,明显地有收集金钱的行为或筹款活动。裁判官认为与最终成功收款只是“一键之遥”(one click away),况且以此决定入罪与否,是不切实际。至于余下3罪,易拉架上有关捐款的字眼颇小,用意不明显,控方举证有疑点,因此裁定罪名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