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仅适用于无线电设备,不再适用于电信终端产品 (TTE);

3.规定无线电设备的频率范围从原来9KHz - 3000GHz改为0 - 3000GHz,取消了下限,此项改变预计会促使ETSI出台协调标准及ECO(欧洲通信办公室)定义频率分配;

5.包括使用无线电波传播特性来确定位置的“无线电定位设备”,如雷达;

6.不带无线电功能的有线通信终端产品将不受CE认证RED指令规管;

7.不少更新规范涉及Wi-Fi、蓝牙与短距离通讯设备,对测试报告以及研发设计提出相应更新要求;

8.无线电设备的评估必须在至少一个欧盟国家内进行,否则不能贴上“CE”标志,不在欧盟销售的产品不能贴”CE”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