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111学年度第1学期教育实习学生施打流感疫苗公告。
1.依教育部111年8月17日公文办理。
2.因部分县市流感疫苗补助对象已包含本学期实习学生,若实习机构已为实习学生造册接种,实习学生可选择与实习机构一同接种;
其余有意愿接种流感疫苗之实习学生可自行至医疗院所接种自费流感疫苗,并检具接种流感疫苗费用明细收据,向师资培育之大学申请全额补助。
3.承上,111学年度第1学期实习学生若拟自行施打流感疫苗,请于111年10月28日前填妥附件(含检具收据浮贴于申请书上)并寄(送)回师培中心申请补助(以邮戳为凭)。
(注︰补助金额将汇款至实习同学日前申请实习奖助金之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