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规定:“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规定:“
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
正常原因是指: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原因。非正常原因是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原因。
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额),依照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而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哪些涉税事项年底可以全国通办?
对于企业来讲,税务是非常重要的;而专地专办是税务一直以来的规定。就在近期,国税总局对税务进行更改。其中有15项涉税事项在年底将要进行全国通办,具体是哪15项涉税事项呢?接下来就由 广州注册公司企业服务平台为您讲解。
以上就是即将全国通办的15项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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