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有关规定,申请者需考虑医学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医学伦理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书面证明。为此,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伦理委员会决定开展伦理审查工作,现将本次伦理审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申请者及团队成员务必认真学习相关伦理规范(见附件1、附件6),并按照相关要求在伦理审查材料中详细阐明本研究中涉及的伦理问题和研究设计中与伦理原则及受试对象保护相关的考虑。

临床医学院伦理委员会将于2022年2月24日(星期四)下午13:30,以腾讯会议方式召开,具体会议号将根据上述电子材料发送情况另行通知。会后审查通过的项目将下发伦理批件。

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即将结束,时间比较紧张,为了不耽误项目申报进度,请项目申请人严格遵守伦理委员会时间安排。

3.根据伦理委员会章程,此次伦理审查原则上只受理依托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申请,并负责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伦理咨询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