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四款规定,经埇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埇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埇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胡长军的区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六款规定,经埇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范永的区人民法院符离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左辉、李琦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款规定,经埇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范永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