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审议认为《条例》实施以来龙门管委会按照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全面规范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内保护管理、经营服务、开发建设、参观游览等活动确保了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在保护中发展、在保护中利用。《报告》反映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出的主要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符合客观实际。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会议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充分运用好融媒体等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引起社会各界对龙门石窟保护利用的重视齐心协力做好龙门石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让光辉灿烂的世界文化遗产焕发出新气象。

二是要努力做好保护研究工作。要充分运用好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一步完善石窟的保护措施;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努力提高龙门石窟研究院的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洛阳龙门石窟的国际国内影响力。

三是要认真做好执法工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尽快完善落实委托事项和权限。龙门管委会要根据《条例》等法律法规授权认真履行好政府赋予的执法主体责任主动作为严格执法确保各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要科学编制园区规划。市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洛阳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定位高标准编制龙门园区空间规划在推动洛阳文化繁荣上奋勇争先。

五是要认真做好问题整改。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时限和具体举措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市政府和龙门管委会要对《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0年3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