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总书记多次指出“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深圳作为典型的高密度超大城市,密集的人口和社会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扰动和压力,生态系统退化风险长期存在。2019 年,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深圳“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历史使命,要求深圳按照可持续发展先锋的定位要求,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面对新使命、新形势、新任务,本规划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整体思路,遵循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施导向相结合的原则,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整体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努力探索走出一条高密度超大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路子,促进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绘就和美宜居幸福家园的美好图景。

本规划是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专项规划,是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保护格局和自然资源保护目标,统筹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全市生态修复年度计划、区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方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深圳市域范围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相关的行为,应符合本规划。

本规划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并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改变。确需修改规划的,须先经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