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
为了防范新冠疫情在护理院发生
为了防范新冠疫情在护理院发生,保证护理院入住老人的健康和安全,遵照国家及省市相关养老机构和护理院新冠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原则上实施院区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针对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情况,在本地区及相邻省份均无新发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低风险时期,制定本院区探视管理规定如下: 2.探视人员必须持3天内的核酸报告结果、出示行程码、测温、戴口罩,并签署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 3.探视期间老人与陪伴的护理员要求戴口罩,探视者与老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
◎返家探视申请要件: 监狱行刑法第二十八条:
第一项:受刑人
◎返家探视申请要件: 监狱行刑法第二十八条: 第一项:受刑人之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丧亡时,得准监狱长官核准戒护返家探视,并于二十四小时内回监;其在外期间,予以计算刑期。 第二项:受刑人因重大事故,有返家探视之必要者,经报请监督机关核准后,准用前项之规定。 ◎返家探视奔丧应备文件: 2、讣文或其他足资证明丧葬日期及地点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