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花莲县长傅崐萁因理想大地案遭起诉一事,刘晓玫议员指出:法律是人民最后的底线,起诉、判刑要“证据确凿”才能为之,但“理想事件”整件事情,确实是社会观感极度不佳。傅崐萁受了花莲县民付托才能成为花莲县长,理应为民谋福祉,但却以县长之姿,利用权势操弄了多少的事情?这中间有多少虚伪不实?才会被起诉伪证罪。而会被起诉逃漏税捐,也代表“傅崐萁以县长之姿与理想大地的交易”是存在的事实。

刘晓玫说:原侦查不起诉,傅崐萁推托说他非荣亮公司的负责人,而经过这次侦查,确定傅崐萁为荣亮公司的实际负责人,而由县长傅崐萁主导的荣亮公司与理想大地的交易是不争事实。这是一个理想大地非常不乐意的交易案,因为理想大地公司与荣亮公司的土地买卖,是碍于傅崐萁县长的职务权势,并非出于乐意。而傅崐萁县长在理想大地财务陷于困难之际,“低价购地”,这不是一个人民期待善良政治理念县长该做的事。伪证罪起诉是事实、荣亮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是傅崐萁也是事实,这一切是可受社会公平的。刘晓玫表示并未收到起诉书,等待收到起诉书再与律师研议进一步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