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扩大使用条件将于4月10日截止”(疾病管制局致医界通函第101号)
依疾管局类流感急诊就诊率监测资料显示,目前流感疫情及公费克流感每周用药人次均逐渐下降中。公费药剂之使用对象自4月11日起,将回归世界卫生组织及卫生署传染病咨询委员会的建议,包括(1)符合H5N1流感调查病例定义者、(2)H5N1流感“疑似病例”、“可能病例”或“确定病例”之密切接触者、(3)符合“流感并发重症”通报病例、(4)孕妇经评估需及时用药者、(5)伴随危险征兆之类流感患者、(6)重大伤病或具心肺血管疾病、肝、肾及糖尿病等之类流感患者、(7)过度肥胖之类流感患者(BMI>=35)、(8)经传染病防治医疗网正/副指挥官认可之类流感群聚事件(如附件)。
非属上述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使用对象之轻症患者,因不属公费抗病毒用药对象,且因目前克流感未纳入健保常态给付项目,须由民众自行负担药费。如 贵院所非公费药剂配置院所,请转介病患到合约配置点(配置点请至流感防治网查询)就医,俾利民众取得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并请惠予协助对一般民众说明公费克流感供应政策及使用时机,提供民众正确的用药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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