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特委托我公司河南省金豫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位于河南省新乡辉县市**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市场价值评估,为其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参考依据。
评估师及助理人员接到委托任务后,去到委托公司收集了营业执照、土地证、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并签订了委托函、合同等文件,然后和委托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起去到现场,实地勘测土地情况。
完成这些基本工作后,评估师回到公司,根据地块现状、辉县地价等资料对此工业地进行估价,并编写土地报告,与委托方和其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之后为委托方出具正式报告,交付委托方抵押贷款使用,圆满完成了委托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