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 记者朱磊 在分组审议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时梁胜利委员建议应加强对公共场所特种设备的监管。

梁胜利说特种设备安全法要区分在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和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重点应该针对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准入、管理进行立法。因为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往往负载量大、寿命周期短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公共危害很大。

为此梁胜利建议在立法方面要加强对公共场所特种设备标准的准入制度还要加强对公共场所特种设备的监管比如有一些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没有及时排除会造成重大影响。“希望在这方面法律有所规定保证公共场所特种设备运行的安全。”梁胜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