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与中正大学合办《2017年犯罪问题与对策学术研讨会》,中心主任吴永达与助理研究员蔡宜家并发表“重刑化时代的我国假释意向-以美国联邦和瑞典制度理念比较为基础”论文。

我国假释制度在2005年修法后,学理上称该制度已进入重刑化时代,为能检视此种修法结果对假释制度执行面的影响,本文试以数据与文献交叉研究,并发现在假释审查委员会图求减缓长期刑流弊之时,仍难以借由假释审核解决平均刑期执行率无法下降、监狱人满为患,以及戒护教化等困境。就此,本文另外试以美国联邦与瑞典的释放制度作为我国假释政策之比较对象,结果发现,2国同样处在重刑化时代中删除假释制度或修法提高门槛的诉求,但在对受刑人施以机构内外更生机制程度的差别下,让象征受刑人出狱后社会适应程度的撤销狱后监督或再犯追踪数据,产生了不同的效果,并能进一步推知,对于一国受刑人释放制度而言,即使难能排解要求维护社会安全的加重刑罚声浪,但在健全更生制度的基准下,仍有机会使受刑人顺利回归社会并减少再犯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