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祝福诺厄和他的儿子们说:“你们要滋生繁殖,充满大地。地上的各种野兽,天空的各种飞鸟,地上的各种爬虫和水中的各种游鱼,都要对你们表示惊恐畏惧:这一切都已交在你们手中。凡有生命的动物,都可作你们的食物;我将这一切赐给你们,有如以前赐给你们蔬菜一样;凡有生命,带血的肉,你们不可吃;并且,我要追讨害你们生命的血债:向一切野兽追讨,向人,向为弟兄的人,追讨人命。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要为人所流,因为人是照天主的肖像造的。你们要生育繁殖,在地上滋生繁衍。”

天主对诺厄和他的儿子们说:“看,我现在与你们和你们未来的后裔立约,并与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生物:飞鸟、牲畜和一切地上野兽,即凡由方舟出来的一切地上生物立约。我与你们立约:凡有血肉的,以后决不再受洪水湮灭,再没有洪水来毁灭大地。”

天主说:“这是我在我与你们以及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生物之间,立约的永远标记:我把虹霓放在云间,作我与大地之间立约的标记。”

“凡有生命的动物,都可作你们的食物。”天主对人类的信任是多么大的。虽然人类邪恶带来灭亡,但天主在保守诺厄一家以后,还给他们更多的权威和自由去对待大地,利用大地上的动植物来维持生命。然而,今天我们可以思考什么是天主让人类“可以”做的事情。首先,我们把“可以”解释成有能力或权力做某件事情。在今日的社会,只要我们生活在一个相对安稳的国家,手头上有点钱,我们生命中的可能性似乎是无止境的。我们“可以”选择今晚吃什么、和谁交往、参加什么活动、从事什么工作、怎么利用我们的空闲时间、浏览哪些网站等⋯并没人会限制我们。然而,如果这些行为会伤害自己和别人,那么我们就得考虑“该不该”做这些我们“可以”做的事情了。今天的经文中,天主虽然给人们很多自由,但祂也限制人类的自由,说:“凡有生命,带血的肉,你们不可吃!”天主在告诉人说:不是所有能够做的事情我们都该去做。经文中“带血的肉不能吃”虽涉及犹太人独特的法律,但接下来一句:“我要追讨害你们生命的血债…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要为人所流”却适用于所有人。在这里,天主明显的提醒我们,祂不允许我们伤害他人,甚至追讨血债的权利也独属天主,因为唯有祂是一切生命的主人,而祂深爱所有的生命。

天主,请祢教我节制,不要因为滥用自由而做伤害祢和他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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