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发布“换购大型柴油车贷款利息补助办法”

为协助大型柴油车改善污染排放,环保署已订定“换购大型柴油车贷款利息补助办法”,将提供购车贷款利息补贴,以减轻车主购车负担。

环保署表示,该补助办法补助对象为“自中华民国106年8月18日起完成报废回收95年9月30日以前出厂之大型柴油车;或95年10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出厂,且取得中央主管机关依93年1月1日施行之交通工具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发之汽车车型排气审验合格证明且购买新车之中小企业或个人”者,可依补助办法申请补贴1%利息,配合该署同时修正的“低碳永续家园专案贷款信用保证实施要点”所提供的信用担保,金融机构亦提供优惠利率(利率约2.595%),让车主以分期付款方式(最长分5年60期缴纳),换购符合最新排放标准的低污染大型柴油车,故车主实际上仅需负担1.595%超低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