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该公司负责人刘勇拖欠8名员工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工资总计8.5万元。现负责人失联。
2019年1月21日,成都市新都区人社局接到某员工实名投诉成都永慧家居负责人刘勇拖欠工资,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立案决定,1月24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但该公司负责人逾期未整改,2019年2月1日新都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新都区公安分局并抄送新都区检察院。
该公司拖欠71名职工2018年11月、12月工资共计35万余元。
2019年2月1日,自贡市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同日,该局正式立案调查处理,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支付工人工资,但公司未履行支付责任。2月11日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县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该公司拖欠31名劳动者2018年6月至12月劳动报酬共计70.42万元。
2019年1月25日,自贡市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同日,该局立案调查。1月28日,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该单位逾期未支付。2月1日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该公司拖欠121名工人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工资约225万元。
2019年2月1日,泸州市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欠薪投诉。同日,该局作出立案调查,2月2日向该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单位限期整改,但该单位逾期未整改。2月3日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泸县公安局,2月4日,泸县公安局立案处理。
2019年1月25日,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同日,该局立案调查。1月29日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清算并支付所拖欠的员工工资。该单位逾期未予履行。1月31日,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2018年8月6日,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经核实后,同日立案调查并向达州市艺匠装饰有限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分期限支付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10月24日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2018年10月18日,眉山市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欠薪投诉。10月20日,该局立案调查。11月26日,依法向黄晓波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但其逾期未支付。12月20日,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移送县公安局立案处理。
拖欠30名民工2018年5月至10月工资12万元。
2018年11月27日,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2019年1月7日,雁江区人社局依法向胡浩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但其逾期未支付。1月16日,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