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与台湾人1至3等亲以及配偶签证赴台次数?可停留时间?

自2019年8月1日起,大陆地区人民为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人民之3亲等内血亲之配偶(如:继父母、媳婿、兄嫂、舅妈、姑丈等),得申请来台短期探亲,停留期间规定如下: 1.父母及继父母:

自2019年8月1日起,大陆地区人民为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人民之3亲等内血亲之配偶(如:继父母、媳婿、兄嫂、舅妈、姑丈…等),得申请来台短期探亲,停留期间规定如下:

1.父母及继父母:1-3个月,每次延期不得逾3个月,每年在台总停留期间不得逾6个月。

2.子女及其配偶:3个月,不得申请延期,每年申请来台次数不得逾2次。

3.二亲等血亲及其配偶:3个月,不得申请延期,每年申请来台次数不得逾2次。

4. 三亲等血亲及其配偶:1个月,不得申请延期,每年申请来台次数不得逾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