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地方合作项目申请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1.2018年4月2日前,申请人向国际交流中心提交申请,国际交流中心汇总后提交学校审核;

3.2018年4月11日上午11:30前,经学校审核的申请人将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送国际交流中心(上交材料请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及顺序整理好,无需装订)。

1、2018年地方合作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9月30日,逾期自动取消。

2、留学人员应选择教育科技水平高的国家和学校留学。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方邀请函邀请时间应在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