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核定基本工资调整方案,自111年1月1日起基本工资调整,月薪由24000元调高至25250元,调升1250元;时薪由160元调成168元,调升8元。考量今(110)年度疫情冲击国内内需产业,包含农业及服务业及受疫情连带影响工业,又适逢基本工资调升,经济部与劳动部共同研拟本补贴方案,以减缓调涨基本工资对企业造成的负担。
经济部说明本补贴方案范围为今年受疫情影响之农业及服务业,另受疫情连带影响工业,也在补贴适用范围;补贴对象包含依法办理公司登记、商业登记或有限合伙登记者,或无上述登记而有税籍登记之营利事业,另取得主管机关依法核发营业证照之事业,如托婴中心、长照机构、补习班、合作社等也为补助对象。
关于营业额受疫情影响的衰退比例及比较基期,经济部已参酌业者意见,以110年9月及10月总营收较109年9月及10月总营收减少20%之事业;若为109年9月以后成立之事业,则以110年9月及10月总营收较成立后之2个月完整报表总营收减少20%认定。经济部指出,本方案系补贴雇主因基本工资调涨所增加之成本,补贴金额依员工数计算,全职员工原月投保薪资24000元及25200元者,包含以时薪支付之全职员工,补贴定额1000元;部分工时员工原月投保薪资23100元以下者,补贴定额560元,补贴6个月。
本补贴方案一律采线上申请,申请期间预计为111年1月至3月31日,并采一次审核,分次拨款。实际受理申请日期,经济部将择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