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97年7月1日,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在为台北市建构一人本、永续、智慧及效率之交通运输环境之理念下,进行交通局及所属机关整体组织架构调整,成立台北市公共运输处,以整合性的管理,执行大众运输、汽车运输、船舶运输规划、发展、管理及交通稽查业务,期使台北市成为大众运输导向都市及达到大众运输使用率60%之目标。

97年7月1日成立之编制员额数为124名,设综合规划科、大众运输科、一般运输科及业务稽查科等4科与秘书室、会计室、人事室及政风室等4室。

101年1月1日因应新增业务、业务量增加及资讯、通讯科技发达,回应外部环境对人本、永续、智慧、效率公共运输环境之需求,编制员额数由原124名调整为130名,另新增智慧运输科,由原4科4室,调整为5科4室。

103年7月4日因应公路法第37条修正条文业于102年7月5日公布施行,公路汽车客运业、游览车客运业、小客车租赁业、小货车租赁业、汽车货运业、汽车路线货运业、汽车货柜货运业等7项汽车运输业移由中央督管,另编制人力6人并同上开业务移拨中央,编制员额数由130名调整为124名。

本处以“资源共享为核心,智慧管理为基础,实现悠活、低碳、安全与整合的绿运输城市”为发展愿景,以提升本市绿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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