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谈到福柯时,笔者已预算一定有人指控我对福柯的理解是错误的。正如我在以前的论文指出:“傅柯的思想很复杂,不单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重点,而且包含很多看起来互不相容的元素,但我们若了解后现代精神对差异、断裂、游戏和创新的喜爱,这也不足为奇” 。[1]

事实上在当晚讲座的笔记中我也指出有“2个Foucault:激进─权力皆恶(Incoherent!);较温和─权力皆危险,但有时也是合法或有需要的(Acceptable)”)(页4)。我讲座中集中批评的是激进的褔柯,因为这较多被援引为社会批判的工具。而第二种诠释方法则把福柯的这句说话当作座右铭:“每一种权力关系自身不是坏的,但是它总包含了危险。”[2]即是说福柯并不是宣告另一种普遍真理,也不一定绝对化置疑化。他只是提倡要在特定历史处境中指出权力与真理千丝万缕的关系,去识别具体的权力网络和机制。

在以上论文我指出这种诠释也是可接受的(或许并没有唯一的福柯),但这观点不完全排斥真理的宣告和规范性的模准,所以不能太轻率地对他人作出权力的指控。我欢迎任何人以学术角度探讨我对福柯的理解是否正确,我建议他可先读完我的论文,再按照原著作出指正,而不是执著我在讲座中的片言只语。

[1]关启文,〈傅柯的权力/真理观—批评与回应〉,载谢立中、阮新邦编,《现代性、后现代性社会理论:诠释与评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页183-211。这论文大量引用了福柯原著,和讨论对福柯的不同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