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4日欧盟反垄断委员会作出初步裁定及看法(Statement of Objections ),认为三星电子公司、皇家飞利浦电子公司与英飞凌科技公司,因为操纵用于手机与金融卡的智慧芯片(smartcard chip)而处以1亿3.8万欧元(1亿8130万美元)罚款。瑞萨电子公司(Renesas)及其母公司日立、三菱因为揭发智能卡芯片联合垄断行径,免遭欧盟罚款。

瑞萨电子、日立、三菱 免罚则 (因为揭发智能卡芯片联合垄断行径) 100%

欧洲联盟执行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表示,这些公司在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间,因透过双方接触串谋,以决定各别回应顾客要求降价的方式,而触犯联合议价之不公平行为,妨碍市场竞争而违反欧盟反垄断法(Cartel)

本案受因于欧盟竞争事务执委Joaquin Almunia必须在9月9日前决定是否对飞利浦处以罚款,以免对违反反垄断规定处以罚金的10年期限到期。今年欧盟处以操控价格罚金已累计达14亿4000万欧元。1.科技产业资讯室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讯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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