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雄市消防员徐国尧,还有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在2015年声请释宪,主张外勤消防员勤一休一,工作24小时、再休息24小时的规定不合理。而在今天,释宪结果出炉,大法官对于公务员服务法,没有给予性质特殊机关一个合理的轮班上限,还有连续休息的最低时数,宣告“规范不足”违宪,而相关单位,应该在三年之内,做出检讨、修正。
前高雄市消防员徐国尧2012年,在高雄办了台湾第一场消防员争取劳权的**,后来被密集记上42支申诫遭免职,至今两度和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向大法官声请释宪。第一次是在2015年,不满外勤消防员必须“勤一休一”,也就是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而且每月加班费有1万7千元上限,因此提出释宪。历经四年多,释宪结果“释字785号”解释出炉,大法官认定公务员服务法,在警消、海巡等超勤工作的部分规范不足违宪。
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指出:“大法官也要求相关的机关在框架的规范订定之前,仍然应该基于宪法健康权,最低限度保护的要求,就外勤消防人员服勤时间以及休假的安排有关事项,给予符合健康权保障之连续休息最低时数。”
司法院也认为公务人员保障法第23条,没有对业务性质特殊的公务人员“超时服勤”给予合理的补偿,违反宪法保障人民服公职权和健康权,相关机关应在三年内做出检讨、修正。对此,徐国尧肯定释宪结果,表示相当开心:“我觉得我替全国消防人员感到很欣慰,因为大法官的解释是正确的,所有公务人员都有劳动人权。”
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秘书长朱智宇表示:“那表示说我国的消防,我国的公务体制在过去对于这些警察消防海巡等等轮班制公务员,是让我们活在畸形的工时底下,就是过往非常多警察猝死、心肌梗塞,甚至消防员因此精神不济、出车祸,甚至也有殉职的状况发生。”
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认为,徐国尧遭免职,是因为争取劳权而受到打压,消防界和高雄市政府等机关,都欠徐国尧一句道歉,期待不合理的轮班工时规范,尽速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