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台湾白海豚物种数量逐年递减,据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辨认白海豚之个体数量记录,由早年可目击82只,至109年仅余32只,显见白海豚保育绩效不彰。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于97年公告台湾白海豚为保育类物种,然身为“野生动物保育法”中央主管机关,辖管白海豚业务期间,竟迟未依法公告重要白海豚栖息环境或划定保护区,延宕多年毫无进展,该业务于107年移交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时,尚停留在预告阶段。监察委员田秋堇、赵永清甚表重视,已申请自动调查。
监察委员表示,依“渔业法”公告之“台湾地区拖网渔船禁渔区位置及有关限制事宜”中,未满50 吨拖网渔船不得于距岸3 浬内作业,然刺网及拖网渔捞活动,仍持续危害距岸3浬台湾白海豚之栖地、食物及生命安全,公权力不彰,令人堪忧。究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公告台湾白海豚为保育类物种后,主管机关及各相关单位办理之保育政策、研究计划及栖地划设等措施,具体内容为何?有无延宕、怠于执法等违失?相关疑义,实有深入调查了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