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发通函提醒业界对黑池实施合适的监控设施。'

***于2016至17年就黑池营运商业务进行检视,昨日发表报告,认为持牌法团仍存有多项缺失,例如平台用户是否为合资格投资者、资料披露、买卖指示传递等问题,并发通函提醒业界实施合适的监控设施。

本港一共有16间持牌黑池营运商,当中15间为较活跃营运商,***于2015年引入对于黑池营运商的规定,当中散户不能参与交易,故另类交易平台的主要用户为经纪商、机构性投资者等。***在报告中表示,在进行检视中,发现有一营运商未有设立任何设施进行评估,以确保登入交易平台的是合资格投资者。

此外,证监认为合规部门在交易平台的管治程序中参与度不足,与平台有关的事件亦未有上报至由负责人员及独立监控人员组成的管治委员会。

至于在买卖指示优先权方面,证监指交易平台需要向用户提供资讯,如买卖指示可能会被同时发送至交易所,以及该买卖指示发送的特点及相关的买卖指示优次处理安排。而营运商亦应为用户提供“不参与”的选择权。

证监亦指,平台一般有进行交易后检视,但只有数间营运商有为识别潜在违规活动而检视,提醒业界需要分析客户交易行为等,一旦发现便应上报管治委员会,或考虑撤销用户的登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