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G多元化应用,将促使移动网络布建复杂度大幅提高,除了传统大型基地台外、用于提高传输流量的小型基地台也将在各种不同场域中布建。面对5G商用脚步逼近,大量5G基地台布建需求浮现,若基地台站址资源不足问题仍无法解决,将不利5G发展。
因此,在亚洲地区可观察到5G商用领先者,韩国在政府直接协调电信营运商并修订政策条例下,推动电信业者共用行动通讯网络基础建设,以加速5G基地台的部署,并由协力厂商机构制订基础设施租赁价格方案,以求有共用基础设施需求的营运商,可以更合理价格取得资源。
此外,日本除了政府以政策鼓励业者进行“基础设施共用”外,NTT DOCOMO的母公司NIPPON TELEGRAPH TELEPHONE也早在2018年4月提议NTT DOCOMO、KDDI与SOFTBANK共用5G基地台,尤其是都会区域人口密集处。2019年起,NTT DOCOMO、KDDI、SOFTBANK与乐天行动各自也逐步开始进行针对基地台基础设施共用的计划,或与拥有站址资源、相关经验的业者展开合作。
相较于日韩两国借由政策依据,鼓励推动营运商彼此合作共用日后5G基地台通讯基础设施,中国大陆则是直接要求中国大陆三大营运商共同出资成立铁塔公司,由中国铁塔公司进行基地台基础设施的整体建设、维护。
整体来说,亚洲主要国家电信监管机关开始放宽电信营运商行动宽频基础建设共构共用限制,且营运商之间彼此合作共用基础建设意愿提升,将有助于达到降低5G布建成本同时达到提高布建速度,确保5G行动服务商转时程之目的。
台湾于2019年5月31日完成新修“电信管理法”之三读。而新版电信管理法的重大改变之一,就是确定“共频”、“共网”和“共建”。其中,“共网、共建”是影响电信营运商网络布建进程的主要法源依据,内容中规范了被我国主管机关认定为市场显著地位者,主管机关得命其公开互连、接取网络元件或利用相关电信基础设施所需之必要资讯、条件、程式及费用;其协议应符合公平合理原则,不得为差别待遇,若三个月内未达成协议可申请主管机关裁决并依裁决结果办理。
制订“共网共建”相关条例主因,不外乎面对5G世代的基地台布建成本高昂,政府期望透过共网、共建方式,借由打破营运商合作门槛,促进彼此合作以一定程度地降低营运商的建网成本负担。“电信管理法”明确了“三共”,6月19日NCC通过“行动宽频业务管理规则”修正草案,确定5G频谱竞标、释照,包含释出频段带宽、竞标方式、5G基地台建设义务、资安防护与执照使用期限等六大重点。
针对共网、共建相关议题,主管机关NCC在7月22日,提出大原则,包含:先完成基地台建设义务,3.5GHZ频段要建设1000台,28GHZ则需建设3000台,且只有在不超过“全国平均人口密度”的乡镇市区才可共网,大约占全国20%人口及80%的土地面积。
对营运商而言,一旦5G迈入商用化阶段,网络规划建设区域必定从人口密集之都会热点区开始,尤其就基地台需求数量与布建密度而言,也以都市为优先;因此,偏乡5G网络建设绝非营运商优先选项,三至五年内必无实质进展。
再者,营运商就算想要以合作或策略结盟方式进行共网共建,甚至共频,要在5G频谱竞标之前就要向NCC提出包含针对“三共”合作计划及未来解除合作关系相关规划之5G行动宽频业务事业计划书。
台湾不似韩国,在国内只有三家电信营运商情况下,透过政策强制性的方式要求拥有韩国最多通讯基础设施资源的KT开放共用,以满足5G商用布建的需求;日本电信营运商则多有彼此合作之意愿,甚至成立合资公司;中国大陆则以铁塔公司负责基地台基础设施的布建,让营运商透过租赁方式设置基地台。无论5G共网共建日后执行机制如何,还需观察取决的仍是台湾五家电信营运商意愿。
专业于下世代通讯技术研究,包含5G、IoT、Cloud RAN等,以及智慧家庭、智慧安全等应用范畴。过去个人专业领域包含DSL、Cable Modem与家庭VoIP等有线宽频通讯技术相关领域产业研究。 曾参与经济部“智慧手持计划”、“下世代通讯技术推进计划”、“电信平台计划”、“行动台湾(M-Taiwan)之WiMAX行动应用服务专案”、“通讯产业创新应用服务及DTV计划”等专案。民间专案则有“台电暗光纤研究案”。持有APIAA产业分析师证照,毕业于中央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硕士,主修产业经济学、创新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