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和文明城市建设,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太仓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进行修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太仓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月4日前反馈至市城管局(地址:上海东路66号人防大厦,邮编:215400;电话:53527419;邮箱:scgj@tc.su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