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轮社员都是各行各业的职业人,扶轮成立当 时,友谊的成分较多,由于友谊自然谈到事业 上的问题,后来将服务的理念融入职业中(职业 服务),再发展出对于社会服务之理念,而以 “服务”为扶轮运动的中心思想。
1. 早期的扶轮社员,有一部分不满于扶轮仅重 视个人的道德观,局限社员个人,而主张应 为对需要钱的人伸出援手的团体服务。1917年德州休士顿扶轮社的社员梅尔文‧琼斯 (Melvin Jones)对于扶轮社“我的服务(I Serve)”不满,而主张“团体服务(Group Serve)”,离开扶轮另创立狮子会。
2. 梅尔文‧琼斯离开扶轮以后,扶轮内部围绕 此问题,主张扶轮应为救济的服务团体的社 员及保护扶轮社基本理念即重视个人职业道 德、诚实信用等品德及利益的社员针锋相对 发生了大争论,扶轮几乎瓦解。
3. 迄1923年圣路易斯世界年会平息双方之争 论,在大会上通过了留芳史册的著名的宣言 23-34号决议。
二、23-34号决议主要内涵为:
1. 扶轮是一种服务的人生哲学,以服务作为扶 轮社员的一种生活方式(23-34号决议1.)。
2. 确定了国际扶轮与扶轮社的法定关系。即以 扶轮社为主体。扶轮社对于服务事项有自主 权。而扶轮社又以扶轮社员为主体。一切活 动视为培养社员的人格(23-34号决议5.)。
3. 扶轮的目的在于鼓励及培育所有的扶轮社员在其个人生活、职业生活及社会生活都要 有服务的理念,扶轮社的各种服务计划及 活动在此基础上才能成立(参看23-34号决议 2.6g.)。
4. 对于扶轮社的社会服务,唯有把给予扶轮社 员训练作为一项实验才能考量(参看23-34号 决议6g.)。
5. 所谓扶轮社的服务是从每一个社员开始,要 培育每一个社员都能具备服务、奉献、更加 善良的的品德。这正是扶轮社的责任和义 务。扶轮社所提倡的各种各样的计划或活动 项目,只不过为其目的的实验手段(见23-34 号决议6g.)。
三、23-34号决议后,从此扶轮蓬勃发展,百年来扶 轮一直遵守23-34号决议,社员个人的品德提升 因而事业成功、再个别的、集体的对社会的关 心及贡献,始有今日扶轮受全世界之肯定之成 果。
第一赢:造就扶轮社员自己做人的人格,将扶轮 精神、职业道德、四大考验生活化成 为生活的一部分(因而事业成功,例如 美国有11位总统、英国首相丘吉尔等 很多都是扶轮社员)。
第二赢:由于扶轮社员个别的、集体的实践扶 轮宗旨服务他人,因而提升及改善社 区、增进居民之福祉、造福社会、乃 至世界和平。
第三赢:对扶轮社、社区及人类之归属感及成就 感。
扶轮为“启发扶轮社员”,不是“启发社会” (一般对于扶轮的服务为启发***之错误观念)
地点:沃克牛排 (台北市复兴北路15-4号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