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若干权力授予经济财政司司长,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斐济群岛的金融情报组织签署有关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及恐怖主义犯罪方面的互换资料的谅解备忘录或合作协议。

任命两名检察院司法官以确定委任方式出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助理检察长。

第1/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

豁免小贩、收卖旧物者、手艺人、其他街头经营者及街市摊档承租人缴付二零一二年全年度的费用及检疫费用。

修改《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规章》第六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三条。

订定设置及经营固定公共电信网络牌照的发出及续期的费用。

核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置及经营固定公共电信网络牌照的公开招标的特定规章。

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

第2/2012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确认华南师范大学开办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补充课程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带来利益,并许可该课程的运作。

附注:印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五十二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副刊、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五十二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第二副刊、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第三及第四副刊,及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特刋一份,内容如下: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五十二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副刊: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五十二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第二副刊: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第三副刊: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第四副刊:

第457/2011号行政长官批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