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颁发给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证者。 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由澳门特区政府身份证明局颁发给:1、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非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2、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3、无权取得澳门特区其它旅行证件者。 海外澳门特区护照、旅行证申请人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领事馆或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海外邮寄申请须知”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和附件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自1999年12月20日起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考虑到澳门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作如下解释: 一、凡具有中国血统的澳门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澳门)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不论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证件或身份证件,都是中国公民。 凡具有中国血统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葡萄牙共和国国籍
将若干权力授予经济财政司司长,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斐济群岛的金融情报组织签署有关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及恐怖主义犯罪方面的互换资料的谅解备忘录或合作协议。 任命两名检察院司法官以确定委任方式出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助理检察长。 第1/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 豁免小贩、收卖旧物者、手艺人、其他街头经营者及街市摊档承租人缴付二零一二年全年度的费用及检疫费用
(1998年9月1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注意到,目前澳门的反贪机构和审计机构的设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有不符之处,同时澳门也没有符合基本法规定的单独的海关。为实施基本法,确保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顺利运作,决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时,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澳门特别行政区审计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以上三个部门的具体职权和组织结构等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
许可“太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一代理办事处。 第190/2019号行政长官批示: 订定公共实体2020年的车辆年度燃料消耗量限度。 发行并流通以“澳门轻轨——氹仔线通车”为题,属特别发行之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