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办理“108年度高级中等学校北区物理教师专业成长研习”
一、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08年3月27日台教国署高字第1080027238号办理。
二、研习时间:108年9月24日(星期二)下午13点30分至下午17点10分。
三、研习地点: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级中学至善楼四楼国文专科教室。
四、研习主题:认识电磁波实验。
八、请协助公告鼓励所属相关人员参加,研习活动之课程、教材、膳食经费,由物理学科中心依教育部规定编列支应,请各校惠予参加研习人员公假登记,其交通差旅费及遗留课务由参加教师原服务单位依相关规定支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