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基地位于九江市濂溪区,快速路以北、优品尚城以西。地块一东至优品尚城、南至十里安置小区、西至十里安置小区、北至九江外事旅游学院,地块二东至规划路、南至快速路、西至十里敬老院、北至优品尚城。
项目用地面积:18616.2平方米,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9205.6平方米,地块二用地面积9410.6平方米。
规划条件: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 1,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所报规划方案的相关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及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经专业咨询机构日照分析,建设后基地内和基地外日照时数均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意见反馈:1、 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应在意见反馈期届满前向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单位名称、机构代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及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证明材料。
2、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届满5个工作日内,向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身份证明材料(单位名称、机构代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方式: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科 0792-8175086
濂溪区保障性住房濂理安置小区项目:
公示内容:濂溪区保障性住房濂理安置小区位于濂溪大道与前进路东北角,东至绿化用地,南至濂溪大道,西至前进东路,北至濂溪河。
项目用地面积:34986.30平方米。
规划条件: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所报规划方案的相关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及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经专业咨询机构日照分析,建设后基地内和基地外日照时数均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意见反馈:1、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应在意见反馈期届满前向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单位名称、机构代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及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