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青溪国中承办“107学年度国中十二年国教艺术与人文领域课程纲要转化工作坊-第三场补训”乙案,请惠予转知贵校参加人员,详如说明,请查照。
一、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07年12月4日台教国署国字第1070153267号函办理。
二、活动内容:107学年度国中十二年国教艺术与人文领域课程纲要转化工作坊-第三场补训。
三、活动时间: 108年2月21日(四)9:00~12:50,详如附件一。
四、活动地点: 青溪国中会议中心,停车资讯,详如附件二。
六、本案与会人员于课务自理原则下准予公(差)假登记,请各校教学组长协助参与教师进行课务协调及调课事宜,以便全程参与研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