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依法快速审查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商标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早前发布《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试行)》,明确若经全体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同意,可请求快速审查,并可采用电子方式申请。可申请快速审查的情况包括:

涉及国家或省级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赛事、重大展会等名称,且商标保护具有紧迫性的;

在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特别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期间,与应对该突发公共事件直接相关的;

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确有必要的;

其他对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