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省政府令〔2019〕12号)《邢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邢政发〔2020〕2号)《沙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沙依法行政办发〔2020〕17号)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提出重大行政决策建议请提交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实施时间及相关依据等内容。建议项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沙河市司法局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沙河市民安路9号沙河市司法局313科室(来信请注明“《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建议》”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