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有部分房屋、商铺出租,分别位于新竹路26号综合楼205、206号房及青秀区金浦路24号城市花园白领公寓8套房屋、青秀区铜鼓岭路1号蓝宝国际雅玉阁3间商铺,均按现状出租。详细情况如下:
一、按现状出租,承租人应实地察看物业现状,了解《房屋租赁合同》条款等。
二、租期二至五年,租赁期间,从第二个租赁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月每平方递增5%,以此类推。
三、租金每三个月缴纳一次且提前一个月缴纳(银行转账方式交纳),
先付后用。
四、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向出租方缴纳两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出租方缴纳首期租金。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完毕及债权债务清算后的5天内,由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额(不计利息)退还承租方。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站南东路2号凤岭客运站1#办公楼 邮编:530021 E-mail:nnjt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