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另开新视窗,连结至非本院网域之网站!
本部设有专任社工人员计肆名,分别负责门诊(含精神鉴定及变性个案评估)、急性病房及日间病房等临床社会工作业务。行政则隶属社工室主任。
精神医学部社会工作人员是精神病治疗团队中的一员,在病患、家属、医院及社区之间扮演着 “桥梁” 的角色,和医师、护理师、心理师、职能治疗师及病患(暨家属)随时保持联系、沟通,并协助处理病患暨家属间因疾病所带来的各种家庭、社会暨心理层面的问题,所凭借的是社会工作专业的知识理念、技巧及爱心和耐心。评估病患之生活暨社会心理功能。
评估病患之家庭功能及其互动情形,并找出有利资源。
评估及协助处遇与治疗有关之家庭、社会及心理问题。
促进病患、家属与治疗团队成员间的沟通。
订定整体性治疗中其家庭社会面的现实目标。
提供社会资源予医疗团队、家属及病患。
协助家属及病患认识与疾病有关之社会、心理层面问题。
协助病患及家属制订病患出院计划。
协助病患家属解决病患在治疗过程中所遭遇的困扰。
(1)主动求助与转介个案之评估、处遇。
(2)参加病房个案回诊讨论会及个案督导讨论会。
(4)进行家属(或关键人)之个案处遇工作。
(5)主持病房家属团体座谈会。
(1)协助转介病患至社区相关机构并追踪联系。
(2)鼓励病患暨家属加入相关之康复团体及参加相关之活动。
(一)接受督导大学社工系(所) 学生之实习工作。
(二) 接受并指导他院社工人员之代训工作。
(一)参与或协助部内相关研究工作之推展。
(一)协助处理并协调医疗相关冲突问题。
(二)处理相关行政或庶务**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