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是针对在教会祷告或讲道,女人应不应该蒙头 (披上头巾) 的问题。可能因为外邦人不像犹太人般有蒙头的习俗,因此在哥林多教会 (外邦人的教会12:2) 有这样的争议。保罗说男人在祷告或讲道不该蒙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v7),男人代表神;但女人应该蒙头,因为“女人是男人的荣耀”(v7),女人代表男人。假若女人不蒙头,就像光头一样的羞耻。女人有长头发蒙头 (遮盖头部),是她的荣耀;相反,男人有长头发 (代表男人蒙头),便是他的羞辱,人的本性是如此。(v14) (?) (犹太人或中东人都有留长发的习俗,连耶稣自己也被描绘为有长头发,甚至披头巾。) 保罗以“女人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认为女人蒙头是顺服男人的权柄,因为“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若有人想就此论点辩驳,众教会没有定下这规矩,保罗只是表达他个人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