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叶青因林家久欠不还的六千元砂石款,在除夕夜闯入林家,残忍地杀害了包括两个年幼孩子在内的林家六口人。这起因区区六千元引发的血案,震惊了整个社区,让人不禁探究其背后的真相与动机。
 
(来源:抽屉新闻) 
 
在山东临沂那片被阳光亲吻过的土地上,流传着一个令人扼腕叹息的故事。
 
叶青,一个普通农民,皮肤被岁月雕刻出深深的纹路,眼睛里藏着对生活的无尽渴望。而另一头,是林家,一个在当地小有名气的砂石生意家族,他们的宅邸巍峨,仿佛诉说着家族的辉煌与荣耀。
 
叶青与林家的交集,始于一年前的一次砂石交易。那时,林家因业务扩展,急需一批砂石,便找到了叶青。
 
叶青二话不说,倾尽所有,凑足了林家所需的砂石,满心期待能借此机会改善家里的经济条件。但世事难料,林家在收到砂石后,却迟迟未支付那六千元的货款。
 
六千元,对于林家来说,或许只是九牛一毛,但对于叶青来说,却是他全部的希望和梦想。
 
他无数次地踏上通往林家的路,每一次都带着希望而去,却满载失望而归。林家的门,对他而言,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又到了岁末年初。除夕之夜,万家灯火,欢声笑语,而叶青的家,却显得格外冷清。
 
妻子病弱,孩子眼巴巴地望着他,期待着能穿上新衣,吃上团圆饭。叶青的心,像被针扎了一样疼。他再次踏上了那条熟悉的路,心中却多了一份决绝。
 
林家的大门紧闭,但透过窗缝,叶青可以看到里面灯火通明,欢声笑语。他敲了敲门,无人应答。一股难以名状的怒火在他胸中燃烧,他猛地一脚踹开了门。
 
林家的人正围坐在餐桌旁,享受着团圆的喜悦,对于叶青的闯入,他们显得既惊讶又冷漠。
 
“你们凭什么不还我钱?”叶青的声音颤抖着,眼睛里充满了血丝。
 
林家的主人,林老板,瞥了一眼叶青,轻蔑地说:“区区六千元,你至于吗?等我有空再给你。”
 
这句话,成了压垮叶青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像一头失控的野兽,冲向了林家的人。那一刻,他的心里只有愤怒和绝望,连两个孩子的哭喊声都没能唤醒他的良知。
 
当一切归于平静,林家六口人静静地躺在了血泊中。叶青愣住了,他看着自己的双手,仿佛不认识了一般。他跌跌撞撞地逃出了林家,留下了满地的悲惨和恐怖。
 
@小兮说法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叶青在除夕夜闯入林家,残忍地杀害了林家六口人,包括两个年幼的孩子。他的行为具有明确的故意性,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的死亡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此,叶青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2.构成要件分析
 
主体要件:叶青作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备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主体资格。
 
主观要件:叶青在杀人时具有明确的故意,即希望或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从案情来看,叶青在杀人前已经多次上门讨债未果,心中积累了极大的怨恨和愤怒,这种情绪在除夕夜达到了顶点,导致他失去了理智,实施了杀人行为。
 
客体要件:叶青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这是故意杀人罪所保护的法益。林家六口人均因叶青的行为而丧失了生命。
 
客观要件:叶青实施了杀人行为,并导致了林家六口人的死亡结果。他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3.其他法律责任
 
除了刑事责任外,叶青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即赔偿林家因他的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但在本案中,由于林家六口人均已死亡,因此民事赔偿的追索权将由林家的近亲属行使。
 
这件事确实令人痛心疾首。叶青和林家的悲剧,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林家能够诚信经营,按时还款;如果叶青能够冷静处理,寻求法律帮助;如果社会能够给予更多的关爱和支持,但生活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希望这起悲剧能够警醒世人,让我们更加珍惜生命,理性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文中人名系化名)
 
对此,你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