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县级储备粮承储工作,县储备军粮供应公司拟向惠州市内企业租赁仓容及配套设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用项目

  租赁不低于5400吨稻谷仓容仓库及配套设施,租赁期限暂定为1年(以实际租赁期限及数量为准),租金按实际存放稻谷量为计算标准,每年每吨稻谷不高于140元。

  二、具体要求

  (一)租赁的仓库应在同一库区,仓库稻谷仓容不低于 5400吨;仓库符合安全储粮条件及信息化功能,并具备相应的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环流熏蒸、出入库运输带、地磅、除杂机、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等),配套设施免费提供使用。

  (二)申请出租方要求是具有惠州市内粮食仓库的粮食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粮食业务。

  三、申报资料

  (一)仓库及配套设施出租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库区平面图;

  (四)仓库权属证明。

  申报材料一式3份,复印件均要求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必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程序

  (一)在惠州市范围内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二)需申报的企业要准备好申报资料,报惠东县储备军粮供应公司业务部。

  (三)申报时间截至202394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52-8926916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人民路78号(惠东县粮食局四楼惠东县储备军粮供应公司业务部

  五、项目确定

  县储备军粮供应公司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人员实地考察,经评审后择优确定,确定后的企业名单将在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予以公示。

  附件:仓库及配套设施出租申请表.docx

  


惠东县储备军粮供应公司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