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生物可分解塑胶影响我国既有回收体系并进一步减少免洗餐具用量,环保署预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公告事项第二项草案,将对生物可分解塑胶材质免洗餐具进行限制,预计于112年8月1日起实施。
环保署于91年7月开始规定公部门、公私立学校、百货公司及购物中心、量贩店、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商店、连锁速食店、有店面餐饮业等8大类管制对象不得提供塑胶类免洗餐具,并于95年及108年2次修正,扩大管制政府部门、学校餐厅、百货公司及购物中心、连锁速食店内用饮食不得提供使用各类材质免洗餐具。
欧盟公元2022年11月30日提出之生质基、可生物降解和可堆肥塑胶的政策框架指出,生物可分解塑胶建议用在减量、再利用及回收手段均不可行的特定用途。环保署考量近年业者多以生物可分解塑胶作为限塑后之替代材质,但其须于特定条件环境才能快速分解、且国内无合适之再利用方式及堆肥设施,影响既有回收体系并衍生相关环境问题,并为进一步减少免洗餐具用量,本次预告调整非属塑胶类免洗餐具定义,将生物可分解塑胶免洗餐具纳入本公告不得提供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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