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102年第1季小规模营业人营业税已开征,缴纳期间为102年5月1日起至5月10日止,请营业人尽速缴纳。
该局指出,小规模营业人查定课征之营业税缴税方式有6种,其中2万元以下税款可赴便利商店缴纳外,另可赴金融机构以现金或支票临柜缴纳(邮局不代收)、办理存款账户长期约定转账、使用自动柜员机(ATM)、信用卡缴税或以芯片金融卡透过互联网转账纳税等方式,营业人可自行选择最方便之缴纳方式。
该局进一步表示,上述6种方式中使用转账缴税是最省时又方便的作法,营业人可以利用在邮局或金融机构开立之账户办理【合伙事业限负责人之存款账户;独资事业则可以负责人或其配偶之存款账户】,只需填写缴款书上所附印之“委托转账代缴税款约定书”广告回执联,或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自行下载约定书,填妥并盖用印鉴章后,寄回国税局即可办理;该局提醒营业人,申请转账缴税必须在税款开征起日2个月前提出,下期开征之税款才可以适用,若负责人变更时,则须注销原转账缴税之账户,重新申请。
该局呼吁,营业人收到本年度第1季查定课征核定税额缴款书,请于102年5月10日前如期缴纳,以免逾期缴纳而被加征滞纳金及滞纳利息,并请多利用存款账户约定转账缴税。
(联络人:征收科林股长;电话23113711分机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