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罪
刑法中不作为犯罪法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中不作为犯罪法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遗弃罪、不救治伤病军人等罪名都是刑法中关于不作为犯罪法条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拒绝履行的行为。是指能够有条件作为,而拒绝履行作为的行为
最高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解释》中,“共犯”就是共同犯罪人。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上述人员已与肇事者共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是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关于指使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逃逸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定性问题,在司法界有一定的争议,有学者认为应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有的认为应定包庇罪①、有的认为属于交通肇事罪②
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吴敬。 一般情况下,只有在交通事故中导致被害人身亡,且在该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才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绝大部分的刑事案件,都要经过三个阶段: 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
日前,河北省固安县检察院向某果蔬销售公司负责人高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这是该院今年5月制定《固安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工作规范(试行)》以来,该院办理的第19件不起诉案件。 “敢用不起诉权,善用不起诉权,更要规范行使不起诉权
涉嫌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若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即可适用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正义网北京4月17日电(记者 郭洪平)2017年3月10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对苏州市地方海事局未依法履行职责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虎丘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2014年8月12日,一艘载有287.02吨硫酸(浓度98%)的“皖池州化039”号船舶(挂靠于安徽省池州市流坡航运有限责任公司),由安徽铜陵驶往上海途经京杭大运河苏州市虎丘区浒墅关镇航段时,发生船舶沉没、船上浓硫酸全部泄漏重大事故。船舶驾驶员夏正华、夏长江因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受到刑事处罚
司机交通肇事获刑,能算工伤吗? 付某在某物流公司担任司机,负责往省外地区运送货物。2013年4月18日,在为单位出车时,付某因疲劳驾驶在高速路上与一辆面包车相撞,导致一死两伤。付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因其在事故中受重伤,暂予监外执行
报告显示,交通肇事罪案件量2017年呈小幅上升后,2018年、2019年呈连续下降趋势。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新收交通肇事罪案件,2017年较2016年增长3.67%,2018年较2017年下降7.72%,2019年较2018年下降2.77%。 交通肇事案件中,货车涉案量占比超三成,远高于货车保有量占汽车总量比例,货车交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会在电视或者新闻中看见交通事故,有当事人立马报警的,也有当事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离开现场的,那么交通事故发生后是不是一直不离开就不算逃逸呢?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是什么呢?接下来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分为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1、情节轻微,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逃逸作为定罪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曾因危险驾驶被判刑罚,刑满释放后却不思悔改,竟然无证驾驶车辆,最终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左中旗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科左中旗保康镇村民王某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并被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