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终结
小编: 中国晨报四川7月12日讯(李林 全媒体记者 齐鸣晨)7月6日至11日,由雅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董忆、余斌等45人被控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中国晨报四川7月12日讯(李林 全媒体记者 齐鸣晨)7月6日至11日,由雅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董忆、余斌等45人被控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在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董忆、余斌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系省扫黑办、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三部门挂牌督办案件,经雅安市公安局历时2年零4个月完成全部案侦工作,期间跨越4省8市调查取证,7次出国境抓捕2名首犯及2名骨干,成功侦破刑事案件57起,涉及罪名23类,抓获涉黑犯罪组织成员45人。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08年以来,董忆、余斌为扩大社会势力、非法聚敛钱财,先后纠集袁桂庆、李春刚(李宇)、李陶、康路、王德辉等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以董忆、余斌为组织领导者,李春刚(李宇)、袁桂庆等为骨干成员,张俊弢、张奥等为积极参加者,李元斌、李涛等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息交易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田惠宇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由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并案审查起诉
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公民告状难问题,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 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公民“告状难”问题,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有条件地将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45条还规定,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请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必须立案;对于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即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即把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
新北市淡水一对夫妻,因为小孩教养问题发生争执,昨(17)日上午丈夫当众在街上殴打妻子,民众路过赶紧阻止,事后妻子不提告,但请警方协助申请保护令。面对这类家暴案件,妇女团体跟警方都提醒,第一时间,还是要对外求援自保。 苗栗德芳教养院去年发生虐死28岁李姓自闭症院生事件,震惊各界,监察院今天公布调查结果,认定机构长期有身障服务专业人力不足、人员频繁流动受训时数不符规定等诸多缺失,通过对主管机关卫福部与苗栗县政府的纠正案
缓起诉案件是被告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被告承认犯罪,且有其他事证证明被告犯罪,检察官认定被告有犯罪嫌疑,但参酌刑法第57条所列犯罪之一切情状,及公共利益之维护,认以缓起诉处分为适当者,依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1及第253条之2,对于已具备追诉要件的犯罪,命被告遵守或履行一定事项,如被告信守承诺,在缓起诉期间内不违背应遵守之事项或完成应履行之事项后,检察官不再对被告之犯罪进行追诉。 由于缓起诉案件可以给被告自新及反省的机会,案件不进入法院审理,降低司法及社会的成本,自民国91年2月实施缓起诉制度以来,缓起诉处分人数占侦查终结案件人数百分比,每年均呈现增加的趋势,91年为1.29%、92年为4.34%、93年为6.66%、94年为6.67%。 由于国人普遍对于法治观念认知不深,往往对于自己的司法权益无法掌控或衡量得失轻重,实在可惜
“济南中院”微信公众号9月15日消息,日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16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了济阳区人民法院2020年3月31日作出的(2019)鲁0125刑初43号刑事判决。 “3.16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由济南市济阳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济阳区检察院于2019年2月26日提起公诉,济阳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2019年5月13日至17日、8月20日至9月5日、12月24日至12月27日三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被告人人数多达16人,辩护人人数多达28人,30万涉案传销人员遍及全国各省市,扣押冻结资金近5亿元,是我区有史以来案情最复杂、涉案价值最大、涉案人员最多、开庭时间最长的一起重特大案件
9月13日,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了“郭文思减刑案”调查结果。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日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16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了济阳区人民法院2020年3月31日作出的(2019)鲁0125刑初43号刑事判决。 “3.16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由济南市济阳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济阳区检察院于2019年2月26日提起公诉,济阳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2019年5月13日至17日、8月20日至9月5日、12月24日至12月27日三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被告人人数多达16人,辩护人人数多达28人,30万涉案传销人员遍及全国各省市,扣押冻结资金近5亿元,是我区有史以来案情最复杂、涉案价值最大、涉案人员最多、开庭时间最长的一起重特大案件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军委对中央军委原委员、军委政治工作部原主任张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 经查,张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行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情节极为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张阳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品行低劣,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最终以自杀方式企图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严重损害党和军队事业,严重玷污军队政治工作和领导干部形象,经中央军委研究并报党中央批准,决定开除张阳党籍,依纪依法追缴涉案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