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2019年3月27日,澳门大学法学院宪法与基本法研究中心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二十周年,举行了宪法与基本法高端论坛讲座第一讲。 本次论坛有幸邀请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中心副主任陈端洪教授,陈教授围绕讲座主题《为什么说宪法是法》,通过三个命题展开,试图为宪法是法律提供一种证成的方式,弥补契约论和制宪权理论的一个逻辑裂隙。 出席本次论坛的专家、学者有澳门大学宪法与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蒋朝阳教授、副主任汪超副教授,翟小波助理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朱世海副教授,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及多位法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等30多人参加,并与主讲人进行了精彩互动
变更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者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册成立公司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的登记;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第7条第3款和212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巨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关法律法规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简称法制盛邦)成立于1983年,并于2020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取得专利代理执业资质,机构代码是44713。法制盛邦注重民主的管理体制和优秀的团队模式,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法制盛邦倡导以人为本,广纳贤才,培养和吸纳了大批业内精英律师
谢尚果,壮族,1963年12月出生,广西贵港市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我国著名行政法专家,广西民族大学校长。长期从事行政管理学、宪法与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本院自87年以来,陆续邀请公法学之专家学者,就行政法的各个领域,撰文论述,除提供学术研究之参考外,亦为本院规划及建构未来行政诉讼制度,提供宝贵之资讯,目前已编辑出版8辑。本次论文汇编第9辑,收录论文14篇,评析有关行政诉讼制度之理论与实务发展,并对现行行政诉讼制度提出兴革建议。范围涵盖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程序之法律适用、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对税务诉讼审理之影响、税务诉讼之标的与核课期间、都市计划通盘检讨变更之司法救济、监所受拘禁人权利救济、行政机关搜集、处理或利用个人资料、行政诉讼定暂时状态处分之审查等重要议题,以供学术、实务参考
2017年11月6日至10日,瑞士弗里堡大学法学院前院长、联邦制度研究所高级顾问Peter Haenni教授,英国林肯大学法学院院长Duncan French教授前来法学院访问交流。来访期间,外籍教授与法学院宪法行政法以及国际法专业的教师进行了学术交流 并且为学生举行了专业讲座。 Peter Haenni教授以“瑞士行政组织法”和“瑞士环境计划法”为主题,从**组织结构、政府和行政组织法以及政府三个方面,结合相关法条对瑞士的行政组织法进行了讲解分析
本署于108年4月10日办理“108年度4月份义务劳务勤前说明会暨法治教育课程” 本署于108年4月10日下午2时至4时,假本署9楼大礼堂办理“108年度4月份义务劳务勤前说明会暨法治认知教育课程”。本场次法治教育由蔡宜霖观护人承办,开场时除先讲解义务劳务相关规定外,并告知应遵守缓起诉、缓刑相关条件及规定。 今日邀请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廖信智组长讲授“酒驾防制与交通安全面面观”主题课程
12月9日下午,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杨小军教授莅临我校法学院,为法学院师生作主题报告。法学院有关负责人、部分教师、全体法律硕士以及2017、2018级法学本科生参加学术报告。本次报告会由法学院副院长朱宝丽主持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律合规建设,规避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公司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系统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株国资【2019】19号)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熟悉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诉讼案件应诉等; 4.个人工作单位在律师事务所; 5.个人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 6.近三年内,受聘代理委托方诉讼、仲裁,未出现因履职不力造成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或担任委托方法律顾问,未出现其所负责审查的合同、协议事项,因条款问题出现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委托方未采纳其审查意见者除外); 1.对制定修改公司章程、重要规章制度,企业分立、合并(含兼并重组)、改制(含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破产、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质押、拍卖,重大项目招投标,企业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大额经济合同或担保反担保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对审批、核准或备案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起草或协助起草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4.参加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等工作; 5.代理诉讼、仲裁及非诉法律事务,维护合法权益; 6.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17:30)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犯罪。我国有限制地对犯罪的外国人行使管辖权,其根据的原则是() 甲某于1997年1月到1998年1月,连续实施十余次入户抢劫犯罪行为。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1979年刑法在1997年3月14日经过全国人大修订以后重新发布,史称新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