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犯
位于甲县白云小区的2-405号商品房原属于蔡某所有
位于甲县白云小区的2-405号商品房原属于蔡某所有。蔡某因欠下张某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逾期未偿还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蔡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其利息。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蔡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今介绍以案释法189,盗掘古墓葬入刑案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今介绍以案释法189,盗掘古墓葬入刑案。本罪属于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掘古墓葬的行为就已构成本罪,盗掘行为是否构成对古墓葬的损毁,或者是否盗得文物,均认定构成既遂
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
一、犯罪未遂的几种形态有什么
一、犯罪未遂的几种形态有什么? 1、客观原因致使犯罪分子的犯罪未能得逞,可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这种分类表现出各种犯罪未遂的形态,便于把握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这在司法实践中为更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保护人民,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犯罪分子主观方面原因造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未能得逞,可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1)犯罪分子自身能力的限制; (2)犯罪分子对犯罪工具的认识上的错误; (3)犯罪分子对犯罪方法的认识上的错误; (4)犯罪分子对犯罪对象认识上发生错误; (5)犯罪分子对作案现场情况的认识错误